史砚芬,1904年出生于江苏宜兴,1927年春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,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 大革命失败后,在血雨腥风中,他回到家乡继续革命斗争,任共产主义青年团宜兴县委书记。1927年11月,史砚芬参与发动、组织、领导宜兴农民秋收起义。起义胜利时,第一面绣有镰刀斧头的红旗在宜兴上空飘扬。 1928年春,他就任南京团市委书记,不顾个人安危,在南京工人、学生中发展组织,开展革命工作。同年5月,在斗争中,史砚芬不幸被捕。 被捕后,史砚芬坚毅刚强,视死如归。他在给弟弟弟妹妹的诀别信中这样写道:“我的死是为了社会、国家和人类,是光荣的,是必要的。” 1928年9月27日凌晨,史砚芬在雨花台英勇就义,时年仅24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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